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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107年第十二屆摩亞全國國小分齡羽球錦標賽 收藏

比賽日期

2018/7/2 ~ 2018/7/7

報名截止時間

2018/5/25 下午 03:00:00

聯絡資訊

愛笙企業有限公司 (02)2713-1818

詳細地點

台北市 松山區 南京東路4段10號7F 台北體育館7F

附件列表

 中華民國107年第十二屆摩亞全國國小分齡羽球錦標賽規程

臺教體署全(三)字第1070000916號函

一、宗    旨:為推廣基層羽球運動,相互觀摩球技,提高技術水準為目的。

二、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、中華民國羽球協會。

三、主辦單位:台灣體育總會羽球協會。

四、協辦單位:台灣省體育會羽球協會、台北市羽球委員會、台北市體育局、台北體育館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各縣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、愛笙企業有限公司、台北市南雅扶輪社。

五、贊助單位:愛笙企業有限公司、路比美.加移民留學顧問公司。

六、日    期:中華民國107年7月2日(一)至107年7月7日(六)(共6天)。

七、地    點:台北體育館7F(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7F 02-25702330#6199)。

八、比賽項目:

一、團體組:(1)國小六年級男、女生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2)國小五年級男、女生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3)國小四年級男、女生組

          二、個人組:(1)國小六年級組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
(2)國小五年級組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
(3)國小四年級組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
(4)國小三年級組男單、女單

九、參賽資格:

(一)、凡就讀國民小學學生均以同一學校為單位自由搭配報名,

       每人限報團體組1項、個人組2項(單打一項或雙打一項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為鼓勵離島學校參加,團體賽部分可以縣為單位報名)

(二)、報名年級以107年9月開學的級別為報名年級。

(三)、團體組:高年級不得降組報名低年級,低年級得跨組報名高年級。
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團體男生組人數不足時,若該校未報名女生團體組者,女生球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可以遞補報名男生組;唯女生團體組不得有男生球員遞補。

(四)、個人組:必須依年級組別報名,不得混淆(女生選手不得參加男生組比賽,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男生亦不得參加女生組比賽)

十、報名手續:

(一)、日期:即日起至107年5月25日(五)止

(二)、報名地點: 台北市復興北路427巷15號1樓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Tel:(02)2713-1818         Fax:(02)2718-5838

(三)、報名費:團體組1800元/隊、單打300元/組、雙打500元/組。       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報名費請於報名時以無摺存款或電匯匯入至下列銀行、帳號及戶名:

銀行: 永豐銀行 (銀行代號:807-1480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龍江分行

戶名: 愛笙企業有限公司

帳號: 148–001- 0013849 - 1

請註明匯款人姓名

未繳報名費恕不安排賽程

  • 使用自動提款機(ATM)轉帳

請在報名表上填寫轉帳人姓名及銀行金融卡號末五碼,以便查核  

    

 

十一、報名方式:以掛號信郵寄或親自報名為原則。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,寄出二日後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請再來電確認。

十二、報名公佈:預計於107年6月8日(五)以前上網公告已報名資料,請予核對,

如有不符,請於107年6月14日(三)前聯絡。

十三、抽籤日期:

     (一)、107年6月15日(五)上午10時。不到者由本會代抽。

※ 種子之分配:依上屆比賽之成績排定。

     (二)、賽程於107年6月22日(五)公佈於http://www.mmoa.com.tw(摩亞網站)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十四、抽籤地點:台北市復興北路427巷15號。(摩亞總公司)

十五、比賽用球:摩亞牌羽球。

十六、比賽辦法:

  • 團體賽均採五點制,勝三點者為勝,比賽採3單2雙制,不得兼點。

      各組比賽出場順序為 (單、單、雙、雙、單),為比賽進行順利必要時大會

      有權拆點同時進行比賽,球隊不得異議。

  • 各組比賽以一局定勝負,每局以31分計算,落地得分(新制),不加分。

(依世界羽球聯盟新制所訂規則)比賽。賽制視參加人數多寡,由大會決定

採單淘汰制、循環制或雙敗淘汰制。

 (三)  如採循環賽制時,積分算法如下:

  1.勝一場得二分,敗一場得一分,棄權得零分;積分多者為勝。

  2.如遇二隊積分相等時,勝者為勝。

  3.如遇三隊以上積分相等,以積分相等之相關隊伍,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:

  (1)(勝點和)-(負點和)之差,大者為勝;若相等則以

  (2)(勝分和)-(負分和)之差,大者為勝

  (3) 若再相等,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。

   4.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球隊,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,

     唯以後之出賽權不予取消。

十七、競賽規定事項:

      (一)、比賽日期由大會安排,各組抽籤排定後,選手逾出賽時間五分鐘未到場者,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以棄權論(以球場掛鐘為準)。

(二)、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,必須改期、補賽或調動場地時,得由本會競賽組宣佈

     各隊球員務必遵守,不得異議。

(三)、為免除冒名頂替糾紛,球員於參加比賽時,請攜帶貼有相片,或印蓋學校

     印鑑之在學證明,足以證明身份之文件正本,以備查驗。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,經查屬實者,取消該員之全部賽程。

(四)、各參加比賽單位,應於賽前三十分鐘派員填寫出賽名單,並於賽前二十分鐘

     將出賽名單繳回大會競賽組。

十八、獎   勵:各組錄取優勝由大會頒發獎品及獎狀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及路比美.加移民留學顧問公司特別加碼獎金。

十九、申   訴:如有抗議事件,須於事實發生後半小時內具正式抗議書送大會審查,並繳交保證金壹仟元整,以大會判決為最終判決,不得再行抗議;如抗議事件成立則保證金退還,如抗議不成立則保證金沒收。

廿 、保險:比賽期間所有參加比賽的球員,由大會統一辦理平安保險。

廿一、附   則: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將由大會另行公佈實施之。

         ※註: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,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

        報名表如附件,請自行列印使用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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