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107年第十二屆摩亞全國國小分齡羽球錦標賽 收藏
比賽日期
2018/7/2 ~ 2018/7/7
報名截止時間
2018/5/25 下午 03:00:00
聯絡資訊
愛笙企業有限公司 (02)2713-1818
詳細地點
台北市 松山區 南京東路4段10號7F 台北體育館7F
附件列表
中華民國107年第十二屆摩亞全國國小分齡羽球錦標賽規程
臺教體署全(三)字第1070000916號函
一、宗 旨:為推廣基層羽球運動,相互觀摩球技,提高技術水準為目的。
二、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、中華民國羽球協會。
三、主辦單位:台灣體育總會羽球協會。
四、協辦單位:台灣省體育會羽球協會、台北市羽球委員會、台北市體育局、台北體育館、
各縣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、愛笙企業有限公司、台北市南雅扶輪社。
五、贊助單位:愛笙企業有限公司、路比美.加移民留學顧問公司。
六、日 期:中華民國107年7月2日(一)至107年7月7日(六)(共6天)。
七、地 點:台北體育館7F(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7F 02-25702330#6199)。
八、比賽項目:
一、團體組:(1)國小六年級男、女生組
(2)國小五年級男、女生組
(3)國小四年級男、女生組
二、個人組:(1)國小六年級組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(2)國小五年級組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(3)國小四年級組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(4)國小三年級組男單、女單
九、參賽資格:
(一)、凡就讀國民小學學生均以同一學校為單位自由搭配報名,
每人限報團體組1項、個人組2項(單打一項或雙打一項)。
(為鼓勵離島學校參加,團體賽部分可以縣為單位報名)
(二)、報名年級以107年9月開學的級別為報名年級。
(三)、團體組:高年級不得降組報名低年級,低年級得跨組報名高年級。
團體男生組人數不足時,若該校未報名女生團體組者,女生球員
可以遞補報名男生組;唯女生團體組不得有男生球員遞補。
(四)、個人組:必須依年級組別報名,不得混淆(女生選手不得參加男生組比賽,
男生亦不得參加女生組比賽)。
十、報名手續:
(一)、日期:即日起至107年5月25日(五)止
(二)、報名地點: 台北市復興北路427巷15號1樓
Tel:(02)2713-1818 Fax:(02)2718-5838
(三)、報名費:團體組1800元/隊、單打300元/組、雙打500元/組。
報名費請於報名時以無摺存款或電匯匯入至下列銀行、帳號及戶名:
銀行: 永豐銀行 (銀行代號:807-1480)
龍江分行
戶名: 愛笙企業有限公司
帳號: 148–001- 0013849 - 1
請註明匯款人姓名
未繳報名費恕不安排賽程
- 使用自動提款機(ATM)轉帳
請在報名表上填寫轉帳人姓名及銀行金融卡號末五碼,以便查核
十一、報名方式:以掛號信郵寄或親自報名為原則。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,寄出二日後
請再來電確認。
十二、報名公佈:預計於107年6月8日(五)以前上網公告已報名資料,請予核對,
如有不符,請於107年6月14日(三)前聯絡。
十三、抽籤日期:
(一)、107年6月15日(五)上午10時。不到者由本會代抽。
※ 種子之分配:依上屆比賽之成績排定。
(二)、賽程於107年6月22日(五)公佈於http://www.mmoa.com.tw(摩亞網站)。
十四、抽籤地點:台北市復興北路427巷15號。(摩亞總公司)
十五、比賽用球:摩亞牌羽球。
十六、比賽辦法:
- 團體賽均採五點制,勝三點者為勝,比賽採3單2雙制,不得兼點。
各組比賽出場順序為 (單、單、雙、雙、單),為比賽進行順利必要時大會
有權拆點同時進行比賽,球隊不得異議。
- 各組比賽以一局定勝負,每局以31分計算,落地得分(新制),不加分。
(依世界羽球聯盟新制所訂規則)比賽。賽制視參加人數多寡,由大會決定
採單淘汰制、循環制或雙敗淘汰制。
(三) 如採循環賽制時,積分算法如下:
1.勝一場得二分,敗一場得一分,棄權得零分;積分多者為勝。
2.如遇二隊積分相等時,勝者為勝。
3.如遇三隊以上積分相等,以積分相等之相關隊伍,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:
(1)(勝點和)-(負點和)之差,大者為勝;若相等則以
(2)(勝分和)-(負分和)之差,大者為勝
(3) 若再相等,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。
4.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球隊,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,
唯以後之出賽權不予取消。
十七、競賽規定事項:
(一)、比賽日期由大會安排,各組抽籤排定後,選手逾出賽時間五分鐘未到場者,
以棄權論(以球場掛鐘為準)。
(二)、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,必須改期、補賽或調動場地時,得由本會競賽組宣佈
各隊球員務必遵守,不得異議。
(三)、為免除冒名頂替糾紛,球員於參加比賽時,請攜帶貼有相片,或印蓋學校
印鑑之在學證明,足以證明身份之文件正本,以備查驗。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,經查屬實者,取消該員之全部賽程。
(四)、各參加比賽單位,應於賽前三十分鐘派員填寫出賽名單,並於賽前二十分鐘
將出賽名單繳回大會競賽組。
十八、獎 勵:各組錄取優勝由大會頒發獎品及獎狀。
及路比美.加移民留學顧問公司特別加碼獎金。
十九、申 訴:如有抗議事件,須於事實發生後半小時內具正式抗議書送大會審查,並繳交保證金壹仟元整,以大會判決為最終判決,不得再行抗議;如抗議事件成立則保證金退還,如抗議不成立則保證金沒收。
廿 、保險:比賽期間所有參加比賽的球員,由大會統一辦理平安保險。
廿一、附 則: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將由大會另行公佈實施之。
※註: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,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
報名表如附件,請自行列印使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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