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第一次全國羽球排名賽競賽規程 收藏
比賽日期
2017/1/3 ~ 2017/1/10
報名截止時間
1900/1/1 上午 12:00:00
聯絡資訊
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[email protected]
詳細地點
台北市 松山區 南京東路四段10號7樓 臺北體育館
附件列表
106年第一次全國羽球排名賽競賽規程
中華民國105年11月16日 教育部體育署 臺教體署競(一)字第1050034682號函核准
一、宗 旨:為提升我國羽球競技運動發展及2017年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相關代表隊
培育計畫,選拔優秀選手參考依據,特舉辦本賽事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。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羽球協會(以下簡稱「本會」)。
四、協辦單位:臺灣體育總會羽球協會、各直轄市體育(總)會羽球協(委員)會、
臺灣省、福建省各縣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,臺北市政府體育局。
五、贊助單位:
六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6年1月3日(週二)至1月10日(週二)。
七、比賽地點:臺北體育館(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7樓)。
八、比賽項目:
(一)男子甲組單打(二)男子甲組雙打(三)女子甲組單打(四)女子甲組雙打
(五)混合甲組雙打(六)男子乙組單打(七)男子乙組雙打(八)女子乙組單打
(九)女子乙組雙打。
九、參加資格:
(一)須具中華民國國民身份。
(二)甲組排名賽限「本會」甲組選手。
(三)依據本會104年8月3日第5次選訓會議,臨時動議決議通過「有關全國排名賽或
國家代表隊選拔賽等賽事之參賽資格除具本國籍外,其BWF ID亦須同國籍之限制
條件;若經檢舉並查證屬實,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成績不予採用」。
十、報 名:
(一)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(週三)17:00止。
(二)報名方式:一律採MAIL報名,MAIL至[email protected]。
(三)報名結果:一律上網公告,如有問題請MAIL至[email protected]。
(四)報名費用:1.甲 組:單打每人新臺幣700元,雙打每組新臺幣900元。
2.乙 組:單打每人新臺幣700元,雙打每組新臺幣900元。
註:如已報名並於抽籤前因故未能參賽者(需正當理由及提出相關證明),所繳報名費
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將退還部分報名費。
(五)繳費方式:
1.由土地銀行各分行取無摺存款單直接存入 (存款人請寫單位姓名),免手續費。
2.由其它金融機構採存簿電滙入戶( 存款人請寫單位姓名 )。
3.不接受金融卡轉帳(ATM)及郵局劃撥繳費。
4.存入戶名:中華民國羽球協會。
5.存入銀行帳號:土地銀行(代號005)/ 長安分行;帳號:008-001-085523。
十一、比賽用球: 優乃克比賽級羽球(AS-30)。
十二、抽 籤:105年12月13日(週二)下午14:00於「本會」舉行,不到者由「本會」代抽,不得異議。
十三、比賽辦法:
(一)本比賽採用「本會」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(依「世界羽聯」最新規則)。
(二)各組比賽均採三局二勝制,每局以21分計算。
(三)賽制:1.甲組:會外賽採單淘汰制,會內賽採雙敗淘汰制。
2.乙組:採單淘汰制。
(四)種子選手由大會根據104年度第2次全國排名賽成績排定,如經本會同意未參加
104年度第2次全國排名賽者,則以「世界羽聯」最新排名排定。
(五)本賽程經抽籤排定後,於賽前一週公布於本會網站。
(六)選手應遵守本競賽規程、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,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,即取消比賽資格:
1.比賽時間逾5分鐘不出場者,或無故棄權者(以球場掛鐘為準)。
2.有放水或打假球者。
3.冒名頂替資格不符者。
4.未攜帶附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正本,無法證明本人者。
(七)選手於參賽期間因病(傷)無法出場者,如檢附公立或區域等級以上醫院之診斷書,得保留已賽之賽事成績。
(八)選手如遇連場則應給予30分鐘休息,大會有權調整比賽時間與場地,選手 不得異議。
(九)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競賽組宣佈調整,參賽選 手務必遵守。
(十)如遇抗議情事,抗議者須於事實發生30分鐘內提正式抗議書並繳交新臺幣貳仟元保證金予大會,審判委員會召集人應立即召開審判委員會開會審議,審議結果為最終判決,不得再行抗議,抗議成立,保證金退回,抗議不成立,保證金不退回。
十四、獎 勵:
(一)甲組排名賽獎金分配表。
本比賽總獎金新臺幣:353,400元
組 別 |
男子單打 |
男子雙打 |
女子單打 |
女子雙打 |
混合雙打 |
第一名 |
20,000 |
28,000 |
20,000 |
28,000 |
28,000 |
第二名 |
10,000 |
14,000 |
10,000 |
14,000 |
14,000 |
第三名 |
7,000 |
9,800 |
7,000 |
9,800 |
9,800 |
第四名 |
6,000 |
8,400 |
6,000 |
8,400 |
8,400 |
第五名 |
5,000 |
7,000 |
5,000 |
7,000 |
7,000 |
第六名 |
4,000 |
5,600 |
4,000 |
5,600 |
5,600 |
第七名 |
3,000 |
4,200 |
3,000 |
4,200 |
4,200 |
第八名 |
2,000 |
2,800 |
2,000 |
2,800 |
2,800 |
(二)凡獲得男子乙組單打前三名、雙打前二名及女子乙組單打前三名、雙打前二名之選手,報請「本會」晉升為甲組球員。
十五、(一)本次比賽列為「2017年台北世大運暨2018年雅加達亞運會」遴選培訓隊
(第一階段第二期:106年2月1日至7月31日)之選拔依據。
(二)「世界排名前25名內選手,得不經參加本次比賽直接取得培訓資格」。
(備註:以報名截止日前一週世界羽球聯盟(BWF)公告之世界排名前25名為取得資格依據)
十六、本次賽事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乙式。
十七、罰則:凡參賽者資格不符規定者,取消其比賽資格及所得之名次,其法律責任應由所屬
單位主管負責並禁賽一年。
十八、本規程由大會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同意後,公布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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